酒店客房部库房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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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品申购

  1、客房部的物品申购工作由客房部秘书和库管共同承担。库管负责申购或与财务部大库联系订购客房部日常业务所需的各项物资及酒水、小食,其余的杂项物品由秘书负责申购。

  2、客房部库管应与财务部大库保持密切联系,掌握财务部大库中客房部物资的动态并不断调节,确保物资备量充足、有效。

  (二)物品入库

  1、客房部申购的物品、设备、酒水、小食等,除办公用品、布草、制服类物品以及用于维修洗衣房、PA设备设施的配件,其余均由库管统一收货并发放,各分部不得自行接收使用。

  2、根据物品正常使用周期、平均消耗率以及客房每周的预测出租率,库管每周星期一、星期二填写《仓库用品申请表》,经客房部经理签字审批后,从财务部大库将足够本周发放的物品提取至客房部库房,做好记录后严格按照物品的保存要求进行保管。

  (三)物品发放

  1、客用品的发放

  (1)库管每周星期三、星期四发放各楼层客用品。

  (2)每周星期三、星期四各楼层领班根据客房出租率填写《楼层客用品统计表》,并凭该表领用客用品。

  (3)发放客用品时,库房管理员应将实际发货量填写在《楼层客用品统计表》相应栏目内,并与领货人分别签字确认。发货完毕后妥善保存原始单据,以备每月的客用品盘点之用。

  (4)被客人带走或损坏的客用品需凭前台挂帐的《杂项通知单》给予补发。

  (5)被客人带走或损坏而客人拒赔的客用品需凭大堂经理或前厅部经理签发的减免《杂项通知单》给予补发。财务相关文件规定,前台接待可签发减免金额在10元之内的《杂项通知单》;《杂项通知单》减免金额在50元之内由大堂经理签发即可生效;减免金额在50—100元之内需由前厅部经理签发(前厅部副经理签免权限同大堂经理)。减免金额在100—600元之内需由前厅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及分管客房副总经理共同签发方可生效;签免金额在600元以上的需由总经理签发方可生效。(以上限额为每笔)

  库管凭减免《杂项通知单》发放物品时,必须认真审核签免权限,不得越权发放。

  (7)《杂项通知单》库房有效联为黄联,其它联次视为无效联。如黄联丢失,必须凭其它联次补领物品时,应由楼层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能补领。

  (8)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库管对各楼层储物柜进行检查。如有过多的客用品,库管有权在该楼层领班本周申请领用量中予以冲减,以便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及物耗。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现象,库管将直接向客房部经理汇报并由客房部经理做出相应处罚。

  (9)库管应严格做好客用品,特别是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控制,并定期统计平均消耗率,如有楼层的实际物耗指数明显高于平均消耗率,经分析无合理原因,应报告客房部经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成本管理责任。

  (10)库管应随时关注低值易耗品中有保质期限品种的保质期。临近保质期限前一个半月,应组织更换并与采购部联系调换事宜。确保库房保存与楼层使用的客用品均在有效使用期内。

  2、酒水、小食的发放

  (1)库管每周星期五为楼层发放酒水、小食。

  (2)楼层领班凭前台挂账的《酒水单》、《杂项通知单》领取酒水,行政楼层领班凭楼层主管签字认可的《酒水单》领取根据大厦销售政策供行政楼层客人免费饮用的酒水。

  (3)《酒水单》库房有效联为红联,其它联次视为无效联。如红联丢失,必须凭其它联次补领酒水、小食时,须由楼层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能补领。

  (4)楼层领班根据客房出租率,在《免费矿泉水领用登记本》上登记后,可按需领用免矿。

  (5)如有跑帐或客人拒付的酒水,需凭大堂经理或前厅部经理签发的减免《杂项通知单》补领跑帐酒水。

  (6)库管每月至少应盘点一次各楼层酒水柜,盘点日期及楼层提前不予通知。在检查中如发现舞弊行为,库管将直接向客房部经理汇报并由客房部经理做出相应处罚。

  (7)库管应配合财务部每月定期对酒水库进行盘点,盘点后将本月的《酒水单》、《杂项通知单》以及《客房迷你吧酒水消费日报表》交财务部供核查。

  (8)库管每月应结合客房出租率及平均消费率对免费矿泉水、速溶咖啡、袋泡茶、宝路簿荷糖及行政楼层免费酒水的使用量进行控制,如实际使用量与合理预算量有明显差异,应进行分析,寻找原因,必要时向客房部经理汇报。

  5、其它物品的发放

  (1)库管应在每日16:30之前补齐客房中心的酒水、小食及客用品备量。以上备量仅供楼层中、夜班领用,早班无特殊原因不得动用。

  (2)电池备量存放在客房中心,由文员负责发放,原则为以旧换新。

  (3)领用报损的物品、用具时,由领班填写《客房部物品报损申请单》,经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签字审批同意后,持《客房部物品报损申请单》和报损物品(或碎屑主体)领取物品。每月月末最后一日,库管统计当月物品报损情况,报客房部经理,并以此为依据对员工进行考核。

  (4)库管按工作需要为各分部员工配备工作用具,除此之外因损坏、磨损或消耗需领用时,领用原则为以旧换新;非工作原因对工作用具造成损坏者,需照价赔偿后方可补领新品。如因工作量增大或工作人员增加需增领工作用具时,应征得客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领用。

  (四)领用物品注意事项

  1、不得对《杂项通知单》库房使用的其它有效单据进行涂改、变造,一经查出将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罚。如因相关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单据与实物不能相符时,应征得主管或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库管酌情做符合财务程序的等值处理。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应请相关部门修正。

  2、如相关部门员工将《杂项通知单》或其它用于申领物品的有效凭据遗失,从而无法按正常程序领用物品、酒水时,可复印该凭据的其它联次,由双方经办人员签名后请主管签字认可并生效。

  3、凭减免《杂项通知单》补领客人损坏、污染的物品时,需交回破损、污染物品(或碎屑主体)方可补领。

  4、库房的物品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办人书面申请,经客房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5、从库房领用物品时,必须由领用人亲自领取并在相应登记本上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签。

  6、各分部领用库房物品时,库管原则上可按领用人申请的数量发放。如领用人申请的数量与客房出租率差距较大或库管对领用数量、用途及使用周期等有疑问,领用人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库管有权延后发放或不予发放,并向客房部经理说明情况,由客房部经理做出最终决定。

  7、库管应在严格遵守大厦财务、安全方面相关规定以及本细则的前提下,对客房部的物品及经营成本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并尽可能对客房部各分部的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8、客房部全体员工均应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或舞弊行为,一经查出,将受到严肃处理。